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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镇江新区大港片区临江路北(原港韩路)壳牌(镇江)沥青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