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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场地2021年度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信息公示

  根据《苏州市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函(苏环防字〔2019〕23号),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已被列入昆山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根据要求,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对本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应当每年进行土壤、地下水监测工作。因此,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工作。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数据,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编制了《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场地2021年度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报告》。现将相应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青阳中路 267 号

  公示内容:《长兴电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场地2021年度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报告》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4日开始公示,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长兴2021年度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自行监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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