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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昆山市陆杨荣达玻璃钢材料厂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示为明确本地块是否存在污染,了解地块本身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状况,国营昆山市农水机械制造厂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开展初步调查。 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于 2022 年 10 月开展。工作内容包括文件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采样点放点、土壤、地下水、样品快筛检测等。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地块内土壤现场采样、地下水建井洗井及采样、现场采样,本地块采集的土壤、地下水样品当天送往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实验室检测测。 (1)地块描述 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原为空地,1971年国营昆山市农水机械制造厂建设厂房,但未进行生产,本厂房一直闲置,2001年昆山市陆杨荣达玻璃钢材料厂租赁本地块进行生产,到2014年12月停产,2015年6月搬离此地块,拆除生产设备后地块一直闲置,2021年8月拆除了厂房,地块变为空地,至今基本无变化,现状仍为空地。 (2)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样检测工作 本次调查对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同时根据场地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采样点,地块内一共布设了 4 个土壤监测点位、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同时在地块外东南600m处空地布设 1 个水、土复合对照点。 本次调查共设置 5 个土壤监测点位(包含 1 个对照点)和 4 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包含1 个对照点),共采集并送检 15 个土壤样品、1 个土壤现场平行样、4个地下水样品和 1 个地下水现场平行样、1 个设备清洗样、2 个运输空白样和2个全流程空白样。 土壤项目主要分析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 1 中基本项目(45 项)、 pH值、石油烃类(C10-C40)。地下水主要分析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表 1 中基本项目(45 项)、 pH值、石油烃类(C10-C4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3)评价标准 为了解地块是否满足关闭化工企业退地要求,所以本次调查评价标准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因本地块未来不对地下水进行开发利用,地下水监测项目评价标准参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V 类标准进行评价,对于标准当中没有规定标准限值的检测因子,则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风险筛选值补充指标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值进行评价。 (4)调查结果分析 经调查发现,本次调查地块土壤基本项目和特征因子检出值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经调查发现,本次调查地块地下水基本项目和特征因子检出值满足地下水 Ⅳ类水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5)结论 综合而言,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原昆山市陆杨荣达玻璃钢材料厂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Ⅳ类标准和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