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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溪初级中学(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北侧、大东港 西侧S1、S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公示本次调查地块为锦溪初级中学(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北侧、大东港西侧S1、S2)地块,位于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北侧、大东港西侧。锦溪初级中学地块总面积为69303.92平方米,地块西侧为现有锦溪初级中学,已于1993年建设完成,本次调查只进行东侧扩建的S1地块(占地1702.13平方米)、S2地块(占地12762.18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14464.31m2。目前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科研用地A3。 根据历史影像和人员访谈得知:S1地块上世纪90年代至2005年为锦溪自来水厂使用,为周边居民提供生活用水,2005年锦溪自来水厂停止使用,拆除了生产设施,保留了大部分建筑物,建筑物一直被周边居民使用至2023年,2023年地块内建筑物完全拆除,地块闲置;S2地块1993年前一直为农田,1993年在此地块建设锦溪宾馆,2019年锦溪宾馆停止运行并进行了拆除,锦溪宾馆拆除后S2地块一直作为锦溪中学校车集合点使用,2023年S2地块完全闲置,地块闲置期间及施工期间无外来填土、不明固废堆置或填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实施)、《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以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2016]42 号)等文件要求,自2017年起,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基于以上管理要求,昆山市锦溪初级中学委托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土壤环境开展初步调查,通过采样分析,初步判断场地内的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污染区域,为后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基础上编制了《锦溪初级中学(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北侧、大东港西侧S1、S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并在2023年10月完成了采样检测及分析工作。工作期间,地块内基本情况未发生明显变化。根据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检测结果,江苏国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编制了《锦溪初级中学(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北侧、大东港西侧S1、S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供有关单位决策参考,并可作为后续工作开展的依据。 |